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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时间:2024-05-15 08:42:18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具有双向沟通性的特点。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镇《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镇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镇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xxxx年,盐池县农牧局为我镇禁牧组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x台;xxxx年,盐池县公安局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中心配备执法记录仪x台,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镇从xxxx年起,聘任xx司法所所长担任我镇法律顾问,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室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宁委办发〔〕41号)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的民生突出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为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总体目标的顺利实现贡献力量。结合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职工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缴存全覆盖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力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台、网络、地铁移动电视等多种媒体,住房公积金“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走进房展会、意向单位政策宣讲会等各类活动,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普及率和影响力,为制度扩面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在媒体宣传20余次,举办户外宣传活动3次,举行建制扩面宣讲会7次。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积极协调区县政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落实12%缴存比例和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主动协调税务、质检、交通等部门,推进机关聘用人员和出租车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调开发(工业)园区管委会,已推动1000多家驻区企业开户缴存。三是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对经营状况良好的规模企业邮寄律师函,进行依法催建;对逾期缴存、长期停缴、少缴单位,进行电话催缴,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正常缴存。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五是壮大扩面工作力量。新增交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为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充分利用银行资源和承办队伍推进企业建制缴存工作。各项措施成效明显,全市1—5月份共归集住房公积金5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4%,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归集任务(55亿元)的37。79%;新增缴存单位2165个、新增职工59810人,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更多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着力解决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深入推进,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难点问题呈现新、奇特点。今年,中心在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划扣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的案件中,发现因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划扣个人住房公积金偿还债务的案件有逐步增多趋势,而且涉及多种债权债务纠纷,长此以往将形成有人通过主观恶意利用法院裁定达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目的。中心敏锐意识到,这种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会威胁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中心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分析类型。认真理解条例本意,初步认为划扣程序应当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分类执行,杜绝恶意提取的行为。

  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及时将此情况与市中院执行局进行沟通。经沟通协调双方一致认为,住房公积金的划扣裁定应当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条件上,从民事诉讼的案由上加以区分,分类对待,更好地兼顾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诉权执行。双方表示将共同在调研的基础上在南京区域内出台执行联动机制若干意见,确保住房公积金政策落到实处,更好地保障缴存者合法权益。

  (三)积极探索执法工作,创新举措受到肯定

  我市存在一些民营、私营企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房地产市场存在个别开发企业拒绝购房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别经办人员刻意引导群众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损害了缴存群众合法权益。对此情况,中心采取“五阶段”催建催缴法。与建设银行联合组建多个归集扩面督导组,分政策告知、律师函催促、媒体公示名单、执法告知、行政执法五个阶段开展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市房产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向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金融市场行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召集南京地区16家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的银行、近30家群众满意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经三部门联合检查,督促整改,畅通了群众购房融资渠道,缴存群众能够轻松购房、顺利贷款。

  (四)落实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建设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知情。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中心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内容全部在市政务公开电子平台上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时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示。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中心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宣传册、服务窗口等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让广大缴存群众知道如何办理公积金业务。重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不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要求,不断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做到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规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案件网上受理运行的相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投诉受理须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等相关规定和重大行政决定备案审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人员管理等相关要求。中心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徐和宁为组长,各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审组。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施集体评审制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府行政业务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优化办事程序,强化行政监督,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五)清理规范文件,建立重大决定备案制度

  中心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相关处室抽调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小组,进行梳理、汇总。经过清理,市政府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个,拟对《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细则〉等4个文件的通知》进行修改,目前已经形成审议稿提交法制办进行审核。中心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8个,建议保留23个、失效5个、修改0个、废止0个。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通过南京住房公积金网站向社会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将纳入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报备案规定,中心及时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贷款政策调整等工作以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布实施,并在15日内将规范性文件及制定说明、制定依据报市政府备案。

  (六)加强普法教育培训,执法队伍能力稳步提升

  制定年度普法教育培训计划,增强队伍法律素养和技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明确培训对象。包括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侧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含承办的银行辅助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延伸至归集银行工作人员。二是明确培训形式。全体人员主要采用专场报告会形式,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要采用专题培训形式,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换证、年审采取法律知识考试形式。三是明确培训内容。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包括基础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知识等;加强法治实务培训,包括立法实践技能,合法性审查实践技能,行政执法监督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的培训。四是明确培训重点。理论上侧重学习《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操作上侧重培训行政执法实践技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实践技能等。遇疑难问题及时争取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和法院的指导,向法律顾问(刘洪律师事务所)咨询,提高依法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七)梳理行政权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中心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各处室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对权力阳光电子政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向市阳光办汇报,并请阳光办领导现场指导。中心8项行政处罚权力和8项其他行政权力全部纳入阳光电子系统,整个行政执法程序实现了电子化,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均有流程、时限设定。系统内开发了包括流程监控功能、绩效评估功能和异常统计功能在内的行政监察模块,大大加强了内部监督。同时与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联网,按照市阳光办要求,实时传送中心各项行政执法权的运行状态和关键流程数据,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中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操作人员参加了市行政监察监控系统操作培训,建立了中心网上监察监控工作制度。中心监察人员每天登录行政监察监控操作系统,查看告警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和落实处理结果,确保所有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运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我市行政权力的要求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进一步调整和减少行政权力,优化政务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心对现行的行政权力及时进行梳理,并及时将梳理结果上报市法制办。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动制度和谐发展

  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规模较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但拒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坚持摸清单位信息、上门宣传政策、发缴存告知书、发限期答复律师函、行政执法的程序,强化宣传的效果和协调的作用,从而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有理有据。针对经济大环境不利、部分企业经验困难的客观情况,注意把握执法工作推进节奏和力度,减缓劳资双方矛盾,促进劳动用工和谐,为亚青会、青奥会的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环境。认真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帮助职工解决合理诉求。今年1—5月份共受理“12345”工单303件,群众来信50件(含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柜面受理投诉13件,全部办结。中心近三年来没有发生1例行政处罚案件,无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没有发生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案件。

  二、存在问题

  (一)中心执法力量薄弱。中心目前没有专职执法部门(队伍),执法人员均是兼职。行政执法力量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群众投诉需要,往往是被动执法。

  (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联动机制。对于民营、私营企业不依据条例规定到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采用虚假购房合同、契约、购房发票,假印章等手段骗提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行为,仅靠中心目前的行政手段和执法力量解决有困难,需要公、检、法、住建、人社、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动支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提高维护公积金所有者合法权益的职责意识,认真执行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创新举措,完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办好青奥盛会、创成率先大业、建设人文绿都”的总体目标贡献力量。

  (一)加大归集力度,做强资金规模

  以基数调整、政策宣传、执法、部门联动、完善机制等为抓手,加强归集扩面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协要求,商人事、财政等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二是通过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普及宣传活动,使公积金制度及其优越性进一步深入人心,提高单位缴存自觉性、职工维权意识。三是充分利用组织机构代码比对成果,对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催缴函,对50人以上未建单位实行上门催建催缴,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促使更多的单位落实公积金制度。四是推进建立归集扩面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协调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形成归集扩面合力。

  (二)科学调度资金,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

  住房公积金的生命力在于使用,需要竭尽全力支持群众使用,资金保障尤为重要。一是调度现有资金用于放贷。通过使用新职工住房补贴和贷款风险准备金用于放贷,保障群众刚性住房消费需求。二是制订资金紧张的应对方案。针对个贷率超过100%的资金运行状况,考虑从财政、商业银行筹措资金,形成融资预案。同时,草拟使用政策调整方案,以供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三是在保障个人贷款需要的同时,做好保障房项目贷款发放和新项目申报工作。

  (三)加大行政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认真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积极作为,让人民群众看到执法成效。把职工投诉单位作为执法重点,履行行政执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法,促进增缴扩面工作,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集中力量进行检查,特别是拖欠严重的单位,根据检查情况采取措施,要促使单位正常缴存、及时补缴。督促单位为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对单位未按时办理转移、封存、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手续的,不按规定出具提取证明的依法予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维护群众资金安全。

  (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执法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责落实,执法程序严密,执法行为规范,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推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审理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迎接全市执法案卷检查。巩固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继续简化、优化、细化、固化权力运行流程。

  (五)继续推进政务公开,构建阳光透明机关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上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通过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住房公积金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加强普法宣传,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公共场所、宣传册等,大力宣传公积金政策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促进单位开户缴存,让职工知道如何维权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信访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认真办理“12345”工单,认真处理市委书记(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和网上留言栏,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权力阳光公开透明运行。

  (六)加强法律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以住房公积金法规、《行政法学》、《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高整体法律素养。制订中长期法律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辅导、法制讲座、专题研讨会等形式,侧重行政法,全面了解五大部门法。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我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对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要求,我镇召开了专题会议,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在本部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镇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我镇涉及的行政执法案件,主要是违法生育案件。主要依据为《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本单位未另外制定执法细则。

  二、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20xx元月-20xx年2月我镇计生办经县计生委委托共查处违法生育案件58例。

  三、案件基础评查情况

  我镇计生办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自查所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主体适当、没有超越法定权限、事实清楚当事人均签字认可、主要证据基本完备、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基本适当、有法律依据、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过程中都明确告知了相对人的`权利、程序合法。通过自查,无一例案件违反法律法规。

  四、法律文书规范情况

  由于我镇计生办执法人员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执法程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均被征收当事人签字认可,案卷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征收)人员、印章、日期等事项填写齐全,引用法律法规的条款清楚,案件主要材料齐全。计生行政执法文书为省统一定制。经过自查,我镇法律文书应用规范。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一)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违法生育现象时有发生,我镇经计生委委托依据法律做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

  一是群众法律意识淡薄;

  二是违法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

  (二)下一步将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利用传单、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计生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我镇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的舆论环境、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4

  自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园通过各种形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全园教职工认真自查,深刻剖析,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拟定整改措施,活动虽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有不足。现根据上级文件“结合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十三个问题”,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就自查情况如下:

  一、强化制度考核,严格制度落实

  本学期初根据上级安排“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师德师风管理制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和《师德师风考核细则》,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全体班子成员入班代课,保证按时上课,全天跟班。园务公开透明化,民主化,特别是财务公开,定期在教师会上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全体教师监督。幼儿园根据年龄段分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让孩子在游戏中学习,所以避免了教师向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因调换班级、调换座位而收礼品、吃回扣等情况。每周的教研会上,教研组组织全体教师讨论怎样正确引导孩子,对辱骂、歧视、侮辱孩子的行为,教师都会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们对这样的'行为都很气愤和反对,每位教师用实际行动去爱孩子,关心孩子。对于职称晋升,我园根据规定选拔、筛检符合条件的教师,特别是文凭、证书、论文等重要证件认真核查,严防造假伪造。每周组织政治学习,提高每位教师的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远大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从根源上使教师远离赌博、迷信、网络造谣等。保教处坚持每天查课制,严格杜绝脱岗、溜岗等现象。组织全体教职工观看学习《教师礼仪》,用文明礼仪消除有损教师形象的问题出现。

  二、认真自我反思,查找问题不足

  虽然我们的工作认真细致,狠抓制度落实,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有些教师不能按时签到,不能按时间要求准时入班,有迟到现象。有些教师上课接打电话、玩手机等现象。对于管理我们将完善制度,细化方案,狠抓落实。

  三、端正整改态度,拟定整改措施

  以上问题是影响我园师德师风建设的突出问题、是社会各界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是影响教师声誉的典型性问题。特别是对于自查出的问题,我们将拟定实际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考核制度。

  (一)建章立制,狠抓落实。

  完善本园的师德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师德教育的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措施。通过召开教师、家长座谈会,进一步收集师德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学习时间,要让教师排除干扰,专心学习,提高学习效果,严格考核制度,总结师德体会,评比师德成果,树立师德楷模。

  (二)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必须以自己的高尚道德品质去潜移默化地感染幼儿,做一个身教重于言教为人师表的楷模。为此,必须要求每个教职工把为人师表作为一个重要标准,来衡量检点自己的教育行为是否合符规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上班玩手机、打电话和上班迟到等违规现象,以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者将在全园给予通报批评。

  (三)完善评价,内化师德 师德教育是科技兴国的长远方针,不是权宜之计。幼儿园始终要把它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持之以恒,长期抓紧抓好。为此,每学年要结合教师年度考核,认真总结师德教育工作,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在总结中要求教师谈收获,写体会,撰写发表师德论文。召开师德学习交流会,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在总结基础上,再进行民主评议,评出为人师表模范,树立师德典型,让教职工在师德教育中,巩固发展教育成果,不断提高师德师风素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5

  一、自查开展情况

  按照省公路局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要求,我局从6月24日起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将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至各管理段大队,要求各管理段大队认真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学习方案的要求,理解掌握此次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案卷评查的标准和要求,为开展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局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主要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发放行政执法问卷调查表方式进行。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

  我局按照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了案卷评查机构和案卷评查人员,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以来办理的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和梳理,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与综合评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评查,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我局从所辖的12个公路管理段分别抽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共20份,组织路政人员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从执法主体、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逐项进行自查,检查发现,这20份案卷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法律法规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了罚缴分离,使用统一的罚没款收据,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案卷审批符合法定程序、权限和时限,并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完成,程序合法,材料齐全,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通过自查,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一是行政许可服务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理时限还需进一步缩短,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怕繁琐,不怕麻烦;二是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特别是城镇过境线、农村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建房的查处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理解和支持,工作十分被动,我局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三是执法文书填写不太规范,有些项目漏填、微机制作的文书字体不一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规范制作文书,统一标准,办理完毕后及时归档。

  (二)执法考试组织情况

  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是检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交、依法治路,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执法作风和执法水平的需要。我局按省厅、省局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部署,明确了考试对象和考试要求,做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

  7月1日至7月5日期间,我局以各管理段路政大队为单位,集中组织路政人员(含治超人员)系统学习了《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内容,管理局按照考试大纲统一命题,各管理段认真组织考试,考试结束后,我局又组织人员进行了阅卷和考试成绩的登记工作。

  此次考试,全局路政人员应考人数231人,实际参考219人,参加考试的路政人员成绩合格率为100%。通过考试,进一步增强了路政人员法律知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能力,执法为民的观念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全局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推进了我局依法治交、依法治路的工作进程。

  (三)执法问卷调查情况

  为真正了解社会对交通行政执法的总体评价,更好地做好队伍建设工作,我局于7月上旬,组织路政人员深入公路沿线走访群众50人和向管理相对人发放了26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管理相对人都认真如实地填写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问卷调查表》。

  从走访群众和收回的调查表看出,目前群众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比较满意,认为路政执法人员们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公路水毁、抗凝冻、保畅通等公路抢险第一现场,总是看到路政人员们忙碌的身影。但也有群众反映到处都是“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很难区分哪些是路政部门的车辆;还有执法服装不统一,同一个地方,同样是路政部门,执法服装就是不一样;超限车辆日益增加,路况下降,影响群众出行;群众希望交通部门加以规范执法车辆、执法服装的统一和加大对超限车辆的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

  二、自查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局路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了路政执法的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行政执法的主要经验和成绩。

  从我局的路政执法情况来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自查结果显示各管理段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明显加强。在贯彻《国务院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印发了与路政执法特点相适应的《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凯里公路管理局行政执法事项报送审查办法》,不断提高了路政执法的水平和规范了路政执法行为。

  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20xx年以来我局各管理段在调查取证、办案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坚持持证上岗、依法办案。这取决于在我局路政支队20xx年组织人员参考案卷制作标准的.要求,编作印发了《凯里公路管理局路政管理工作指南》,从执法案卷来看都比较规范,无明显的错、漏,显示了良好的路政执法水平。

  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各管理段路政大队都按照案卷评查的要求,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免引起发生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有可能引起复核、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二)存在的一些问题。

  各管理段路政执法水平不平衡、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个别路政人员的惰性思想,影响了整个部门的执法水平提高;路政执法文书的字体不规范、字迹潦草,影响了执法文书的严肃性;案件执法水平和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案卷归档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建议

  希望省局能对全省路政系统的路政执法车辆和路政执法服装进行统一,增加相应的执法标识,有别于其他“中国公路”的执法车辆,便于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区分;微机文书制作的法律文书参照公文制作的要求进行字体的规范;继续加强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路政执法水平;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搞好路政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各单位行政执法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各单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全局路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6

  为全面推进我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合法、公平、公正实施,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渑池县行政执法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我所及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情况开展了自查和监督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主管领导和全体检查人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各检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了物价检查所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了《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20xx年以来,我所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6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现象,

  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7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我局路政大队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线,以“奉献人民,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行政执法遵循文明执法,礼貌执法的工作要求,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自查活动,就自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并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章立制,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季度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使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了检查学习培训内容,所有路政执法人员都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考试不合格者予以停职学习,直至合格后方能上岗。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 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

  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

  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

  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

  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到目前为止,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我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由于缺少资金保障、一些设备没有及时购置、导致取证困难。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很多时候得不到公路沿线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使我们的路政执法显得十分被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路政管理宣传力度,力求广大人民群众最大限度的理解和支持保护路产就是保护“财富”。维护路权就是维护公益设施的理念,同时也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能给予路政执法更多的支持,使我们的路政执法工作能够更加有序的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目标

  1、继续抓好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大力宣传交通行政执法,举办路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人员素质,增强交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路。

  2、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要求,把好每一道执法程序关,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把公路执法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8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1、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不存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进行行政执法情况;不存在下达罚款指标的行为;没有出现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能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不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情况。

  2、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能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重大行政处罚能按规定报备案。同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我县还下发了《关于转发<省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工作的通知》,对行政处罚裁量权、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明确了规范要求。

  (二)行政审批实施情况

  1、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县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下放、保留、委托和转变管理方式事项均能及时衔接落实。20xx年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行政许可252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11项),精简53项(其中取消33项、暂停实施5项、转变管理方式15项);保留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31项(含省市级机关委托实施的2项),精简8项(其中取消3项、转变管理方式5项)。20xx年对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保留县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64项(其中省市级机关下放18项,受委托实施1项)。对已取消或转变管理方式的审批事项,不存在继续审批的现象。

  2、行政审批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审批。我县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服务股室基本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授权到位,实行“窗口受理、内部运转、统一收费、窗口出证、限时办结”的办理模式。同时,着力简化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内部办事程序,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对行政审批工作办事流程进行认真梳理,进行了流程再造,并通过窗口办事指南等形式将流程再造结果对外进行公示。对保留的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严格按照承诺的办理期限执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杜绝超时限审批现象发生。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并联审批中不存在“互为前置”,相互“踢皮球”现象。

  3、我县各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过程中遵循职权法定,不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范围实施审批;严格依法审批,不存在随意设定审批条件和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严格执法管理,杜绝了态度粗暴、故意刁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我县转发了《市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规范办法》,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行登记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不得趋利执法;互认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执法等。同时,对入园企业实施行政执法信息也作了规范要求。

  (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教育培训。我县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杜绝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要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综合知识培训并通过统一考试。20xx年至今,我县已对900多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2、严格协助执法人员管理。目前,我县公安、城管、城建、国土等部门聘用了协助执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基本法律知识能力考核,对录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制定了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聘用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助执法行为。

  3、我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施法过程中基本不存在粗暴野蛮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执法等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工作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行政执法工作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同,二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执法评比、执法检查的力度有较大区别。

  (二)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文明执法和理性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程序建设,依法简化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流程;严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二)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执法的现象。

  (三)强化层级监督。加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管理,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9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xx市工商内部明传(20xx)88号]精神,我局于20xx年10月20日至11月10日对全局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和《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情况、20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和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办理情况、“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情况

  自《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局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9月,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宣传等工作,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制定了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工作制度、公开了各项行政许可项目、条件、程序、期限和费用、做好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具体实施上,我局成立了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制定了《凤庆县工商局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实施方案》和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工作流程表。07年之始,组织系弘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了《公司法》,把学习与检验学习成果的考试相结合,我局还组织了基层法制员为主的《行政复议条例》的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一是开展了自学,二是组织了培训。主要集中培训21次,参加人员600人(次),由市、县两级法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讲解。另外,我局还采取培训后考试和“一月一法”考试,对《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考试,同时,还建立了配套的工作制度12项,并对所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自20xx年以来,我局仍在不断地强化学习和培训,针对贯彻实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完善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全县工商系统在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上不走样、不出现任何问题,使我县工商系统的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以及企业准入登记步入法制化轨道,为县域经济的良好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我们取得的好经验是:领导重视,依法办事,严格落实行政许可的各项制度。抓信访,重反映,及时查处各种违反规定的事态苗头。解决问题的成功办法是:提高依法办事重要性的认识,严管重处,建立层层督查负责制。

  二、20xx年以来行政执法案件、复议案件情况

  20xx年案件共83件,立案45件,案值5.53万元,罚没收入5.24万元。20xx年案件81件,立案58件,案值7.21万元,罚没款90.04万元。20xx年1-10月,案件163起,立案125起,案值11.46万元,罚没收入29.97万元。20xx年至20xx年共有复议案件2起。我局一是加大培训力度,首先县局党组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将学法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学习等活动中,其次是抓中层干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再次是开办基层工商所培训班,以案促学习,在实战中进行学习。完善有关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不断强化对各种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大错案和过错行为的追究力度。20xx年至20xx年10月止,我局法制机构在案审时共退回法律法规引用错误案件8件,接受当事人陈述申辩28次。树立了工商部门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形象。

  在行政执法中,我局从完善制度出发,加强监控措施。主要是制定了执法办案程序和罚没、暂扣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过程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措施。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前,需事先向主管局长报批,并向法制部门领取扣留(封存)文书,取得文书编号。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严格按照执法办案程序,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送达实施某种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和财物清单,告知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时限和途径。在行政强制措施实施后,严格按照暂扣物资管理规定,将暂扣(封存)财物的`名称、种类、数量向法制部门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移交财务部门管理。需要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制有关事项审批表,由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同意,方可由承办机构和财务部门在法制机构的监督下予以解除。所有案件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实体并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和达到听证程序案件严格依程序办理。

  三、政务公开、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1、实行首办责任制。为使首问责任制度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首办责任人,并在服务大厅公示。指定首问责任人8人,对八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落实,使用34种统一文书。统一规范,按照市局统一的文书格式,向申请人或咨询人发送一次性告知书企业237份。实行企业上门年检服务。上门年检93户,出动人员268人次,出动车辆25台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2、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对8项行政许可事项,分别使用19种通知书、决定书和告知书,对申请人第一次咨询或提交材料不起全的,窗口服务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使申请人第二次就能办到有关证照。

  3、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在县局登记注册厅和四个基层单位服务窗口、大厅和醒目的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公示内容。公示行政许可设定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条件、应提交的文件材料、收费依据(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内容的公示栏5块;公示行政许可文书示范文本8类43种;公开办事机构、承办人员、负责人及电话号码,传真和电子信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投诉机构和联系电话。

  4、行政许可事项服务制度落实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30户;一般注册、变更、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完成,共完成226户/次,个体工商户2252户/次;共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发照1760户,私营企业160户,特殊情况随到随办。

  5、行政许可事项窗口服务制度落实情况。全部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办理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6户(当场登记160户)。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2252户(当场登记1760户),(不予受理3户);在《行政许可法》或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内,对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以书面形式,将决定颁发或送达申请人,企业226户,个体2252户。

  6、规范系统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县局机关在登记注册大厅,公示办事机构1个、服务范围8大项、5名服务人员身份、职责等;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1板,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1板,公开服务制度1板,公开窗口服务制度1板,公开行政许可结果30期226户,公开典型案例20期,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工商所在醒目位置公示工作职责和服务人员身份。政务公开,公开注册登记条件和程序及依据,公开注册登记收费标准、项目及依据,公开服务时限。按户公开个体工商户核费和收费情况88期。公开行政许可结果,公开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120期2252户,公开典型案例28户。

  四、“五五”普法开展情况

  “五五”普法工作是我局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工作可以更好地化解行政争议和行政矛盾,所以我局把“五五”普法目标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是县局成立“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局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股,具体承担普法工作日常事务。各工商所设兼职法制员一名,负责案件核审、法律宣传等工作。

  二是明确分工,各负其职。县局印发了《凤庆县工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工作规划》,并分年度制定普法工作要点予以推进我局的普法工作。由于工商部门涉及工商法律、法规、规章多,又面对大量经营者和消费者,所以我局年初制定普法要点时,将普通法由法规科负责牵头宣传和培训;特别法由各业务科室承担宣传培训。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情况

  我县所有在岗行政执法人员除暂未领导执法证件外均做到了持证上岗。在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都做到了亮证执法。不亮证不能实施现场检查和监督管理,不亮证不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询问案件当事人。在案卷归档时,必须装入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证明,以体现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我局除制定并落实一系列规章制度外,还建立和完善了各种依法行政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没有一起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

  由于各种原因,暂不能执行《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罚没物资及公物委托拍卖试行办法》,罚没物资保管和处罚需要进一步规范。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0

  根据州法制办《关于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我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署安排,认真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我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

  为抓好抓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专题部署会。会上,对州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为保证此项工作落到落处,指定由分管局领导亲自抓,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部署、指导和监督工作。会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年工作方案。并且按照工作方案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在行政权力清理的基础上,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清理。对本部门主体资格来源依据的法律、法规在我局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开展了行政权力委托清理,我局无行政权力委托行为。

  进一步清理了我局行政执法队伍。我局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是通过了公共法和专业法考试后,取得了执法资格的人员。执法人员的信息在我局的局网上进行了公示。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了系统执法人员的专业法考试。今年上半年组织了两期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5月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知识的培训;7月是对新版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培训。还采取各种方式,让执法人员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的各种业务培训。

  二、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

  根据州法制办的相关要求,完成了深化行政审批调研工作,并对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和确认。20xx年省局下放了4项行政审批项目,但省行政审批办还没有确认,所以目前还没有落实到位,我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6项,均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并且均进驻州政务中心,进驻率为100%。

  三、组织完成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工作

  我局20xx年代州政府起草了《藏族自治州药品零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监管效果,所以今年我们提出了继续有效的建议。今年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我局在执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时,严格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没有滥用法律,违规执法的行为。

  五、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建立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加强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规范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文书,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将我局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编制成书,便于规范和执行。

  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加大了对各县的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今年我局工作组到南北东路各县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检查时,也对各县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查看了执法案卷,规范了执法文书,并对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行政执法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州地处川、滇、青、藏四省交界地,人员流动性大,幅员面积大,监管战线长,气候条件恶劣。又加之机构改革后,我们增加了食品监管职责,任务加重,但县级局工作人员较少,执法人员严重匮乏,所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难度较大,顾此失彼。

  二是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因为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变动较大,再加上现在执法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机动性明显增强,违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换手段和方式,对此,我们应采取各种形式来培训或调训各县食品药品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稽查工作技巧、方法和执法工作能力。

  三是各县局均未单设专门法制工作机构,没有专门的法制工作人员,都只有1名法制兼职人员,因此,法制工作力量十分薄弱。

  对于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从中也加强了责任意识和监管意识,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市场监管。今后也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抽查,以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加强食品药品、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把食品药品质量关,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最高标准,确保公众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1

  上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落实《陇南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的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高。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动态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去年基础上,及时调整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等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由于领导重视,组织领导机构建全,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到位,职能部门抓落实,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统筹抓好依法行政的规划工作。今年初,我局组织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市依法行政办公室《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陇南市20xx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精神,研究布置了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制订了《陇南市财政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我局普法工作计划作为重点统筹安排,把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从组织计划上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三是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效果,我局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市财政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大力宣传财经法规和法制教育等工作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信息的组织、收集、筛选、编辑和报送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机制。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依据相关管理要求,制订了相应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优化了预算编审流程,形成市财政局内部相关科室权责明确、有机衔接的预算编审机制,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并为预算公开透明打下良好基础。我局实施行政决策时,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财政行政民主决策机制。在做出重大财政决策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前,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听取有关意见。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

  (三)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执法效能的情况,以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情况。今年我局围绕以“保稳定、促发展、强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着重从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入手,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有效运行,全面完成各项财政监督工作;根据市府的要求对本局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并明确审批依据、办理期限,公开办理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及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情况。积极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如: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采购公告、采购信息、协议供货和投诉处理等,有效增强了行政职权的透明度。

  (五)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按照市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我局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和执法人员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观看《两当兵变》《焦裕禄》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强化了我局干部职工法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二、工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局较好地完成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市依法行政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更好地做好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针对个别干部主动学习和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的状况,将着力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

  (一)将法制教育培训与调研课题相结合

  我局将采取举办法制讲座、集中学习和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财政行政执法知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要求熟练运用《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大家深入自学,认真钻研,结合实际,积极撰写关于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理等方面的调研文章;强化财政干部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依法理财能力。

  (二)将法制工作与财政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

  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规范的范围,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管好国家的“钱袋子”,当好人民的“铁算盘”,就必须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局坚持妥善处理好学法和用法的关系,把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落实到财政业务工作中去。建立科学的财政决策和预算管理,规范理财行为和程序,建立健全约束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建立健全对政府财权的监督机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惩戒机制;循序渐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

  下半年,我局将以市委、市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为中心,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建立和实施权责一致、行为规范、执法受监督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针对在财政管理中涉及的具体问题,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去协调和解决,严格按照财政法律法规的要求办事,依法行使财政职权,认真履行财政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临商法(xx)97号“关于开展商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工作领导组严格对xx年8月至xx年8月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xx年8月至xx年8月,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494件,并在承诺期限内已全部办结。开展酒类、屠宰、成品油、零售促销、再生资源管理等行政执法检查共计3538人次,出动车辆825辆次,下达责令改正832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其中行政处罚一般案件19起,听证程序处罚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结案19起,剩余1起案件正在强制执行中。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领导重视、严格落实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长董林胜多次在局务会和机关工作会议上强调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更好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我局积极制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董林胜任组长,副局长郑清、局长助理李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临汾市商务局文件要求,我局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

  行政许可案卷主要针对实施主体合法性,许可依据准确性,许可材料真实、合法、齐全性,许可收费合法性,办案期限的合法性和监督性进行评查。经评查,我局行政许可案卷,主体合法,所有涉及行政许可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大厅办理,程序合法,依据准确,严格承诺时限办结,办结率100%。

  行政处罚案卷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经评查,我局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证据确凿,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严格按照罚缴分离制度的要求,全部实行了罚缴分离。没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现象,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

  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要针对落实审批情况,主体合法性,台账建立情况,程序合法性,检查出的问题采取措施情况等方面进行评查。经评查,行政执法检查案件,主体合法,程序规范,日常检查台账健全,案卷材料齐全、完备,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措施、有结果,并能按要求归档,管理标准统一、规范。

  总体认为,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检查案卷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程序规范、按期结案、资料完整、制作归档及时规范,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主要成绩

  (一)行政许可方面

  xx年12月,我局被市政府列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合法。行政许可方面实施了“一个窗口”受理制度,按照政务大厅的'各项规定,所有涉及审批、许可事项都进入了市政府审批大厅,全局的粮食收购许可、酒类批发(初审)等八项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都严格按照行政审批流程、承诺期限按时办结,审批项目进厅率和办结率都达到了100%,行政审批窗口还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档案和行政审批登记台账。案卷归档及时,装订统一、规范。

  (二)行政处罚方面

  1、认真履行职责,不超越职责、滥用职权。在酒类监管方面,严格执行了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中“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2、依法落实行政处罚决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查封(扣押)行为,解决了办案过程中证据保全期限短的问题。

  4、行政收费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商务部规章规定了按成本收取工本费,但在省财政厅、省物价部门审批前,我局一律不予收费,更不存在无《收费许可证》收费和不开具财政收费收据收费的违法行为。

  (三)行政执法检查方面

  按照侯马市《关于进一步加大纠风治乱工作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所有执法检查都要经过市纠风办审查并经分管优化环境的副市长签字,并采取日常检查、举报投诉检查和节假日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我局执法检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第一次发现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者严厉惩处。

  四、存在问题

  1、商务部部分规章内容,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职责不清,给基层执法带来较大难度。

  2、在酒类执法过程中,对不配合检查的商户,缺少“限期提供”的执法文书,给检查处罚带来不便。

  3、商务部门对酒类监管职责非常明确“抓好酒类流通管理,继续做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等行业管理工作”,但上级文件总是把“酒类打假”作为执法的主要工作,造成基层无法依法行政。

  4、因《山西省酒类管理条列》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范围不一致,针对料酒,在执法过程中很难界定是否属执法范围,给执法检查带来不便。

  5、个别行政处罚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完整;文字书写达不到整齐美观。

  6、案件归档后,卷内有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使用纸张大小规格不统一的现象,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较多时不能做到逐页签名。

  五、整改措施

  1、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严格程序,规范执法。

  2、加强案卷的及时归档,并严格做到案卷询问细致,现场检查填写内容齐全,文字书写美观。

  3、案卷装订做到美观大方,资料完备,提供证据材料逐页签名、文书规格统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xx年xx月xx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3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和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的相继出台,给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此,崇义县坚持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以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为主线,以完善计划生育执罚监督机制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计划生育法制化建设新路子。现将我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察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主体,为行政执法提供保障。

一是明确了执法主体。根据省《条例》规定,明确县人口计生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执法主体。二是明确了执法权限。县人口计生局具有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实施行政管理和监督,二孩生育证审批,对下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等权限;乡镇人民政府具有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免费注册登记,独生子女光荣证审批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出具、查验等权限,做到了权限明晰。三是明确了执法职责。规定县人口计生委和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各股室按照业务特点,将依法行政职责分解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规范内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一是健全规章体系。根据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条例》和

  其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为规范,制定了执收执罚财务监督和审计、错案追究、检查、公示等制度,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基层管理工作规范》等业务工作规范,明确了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办事纪律以及监督办法。二是统一执法文书。全县统一印制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案件立案审批表》、《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等多种执法文书,实行了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制度,对备案发现的不规范或涉有违法、侵权内容的文件、制度、合同及时进行了纠正或废止。三是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对领取和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坚持做到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政策界限,及时免费发放。对不严格执法或在工作中失职、渎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四是依法落实各项政策。完善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六位一体的保障体系。同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了处理处罚;对违法生育子女的,依法按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个别行政处罚难以落实的,坚决纳入司法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完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力。

把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社会监督和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狠抓了监督机制建设,建立了综合监督体系。一是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激发内部监督活力。在县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服务部门内部,制定了完善的执收执罚监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行政领导、执法人员、财务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监督办法,定期进行内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维护人民权益,突出人大监督作用。县人大每年都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组织人员进行视察和执法检查,把依法执收执罚和“三乱”治理情况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各级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人大代表经常到计生部门了解情况,始终抓住老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进行监督,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调研,帮助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实施民主监督,发挥政协参政议政的职能优势。县政协充分发挥监督覆盖面宽、掌握情况多、方式灵活、职能专业的监督优势,不定期对计划生育依法执收执罚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针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技术服务免费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服务手册》发放、《生育证》审批等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协每年都专门进行视察,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工作议案。四是运用法律手段,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县人口计生委每年都将开展计划生育执收执罚的工作情况和自查自纠情况向司法部门通报,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五是严明党纪党风,实施党内和行政监督。对县计生委、服务站和各乡镇计生办、服务所进行督查评估,重点对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廉洁奉公等方面进行检查,把检查结果纳入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比之中。六是广泛发动群众,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在全县实行了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群众评议制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社会公示、新闻发布、村村设立政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将计划生育工作的办事依据、权限、程序、标准、时限、结果、纪律以及监督办法等,全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服务群众,体现行政执法作用。

一是维护广大群众的计划生育权益。严格依法办事,实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共查处各类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9人,并按照政策规定已全部处理到位(其中开除工职16人,开除留用4人,无业人员9人)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立案的26起,现正在处理中;加强社会抚养费征管,20xx年征收总额已突破百万元;加大非诉执行力度和出生性别比整治力度,目前已突破2例“两非”案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完善合同管理和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二是兑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截止目前,全县二女户共3537例,其中20xx年137例,办理了1000元的保险,投保率100%, 为3478例独生子女办理了计划生育爱心保险,为5677例城镇独生子女和7123户农村独生子女兑现了独生子女保健费。全县“一卡通”累计发放1.96万份,其中121人享受了就业优惠,减免11500元;114户计生个体户享受了工商管理优惠,减免35000元;1413户计生家庭享受宅基地审批优惠,减免7.8万元;600人享受就学“二免一补”优惠,减免70万元;2100人享受“三免四减半”就医优惠,减免10.8万元;1613人享受中考加分优惠(其中20xx年159人)。三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服务内涵、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手段、方式多样化,服务质量逐步提升,群众满意率达92%以上。每年县站均对全县所有的行政村进行2次生殖健康巡回服务,在今年6月的巡回服务中,足迹走遍123个行政村,服务人数达3万余人。孕情跟踪、术后随访、普查普治、流动服务车24小时接诊等服务深受广大育龄群众欢迎。

  五、存在问题

  1、行政执法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管理要进一步规范;

  2、行政监督机制有待健全,政务公开要在内容、形式上进行规范,对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要充分维护好;

  3、对“一法三规”的宣传力度要加强,要通过培训、咨询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和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

  4、要加大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计划生育非诉执行工作,加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管力度;

  5、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素质提升,打造一支过硬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崇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xx年9月6日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4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作为当前提高工作效能及服务质量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承依法行政办〔20xx〕3号)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提升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职责

  县教育和体育局重新调整了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领导小组及成员的各项职责,优化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构成,指定专人负责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日常工作,并在年初对依法行政工作做了部署,制定了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还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职能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促进了依法行政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开展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和自学结合,自训和外训相结合,学习和考试相结合,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教育厅教育法治培训,科级领导干部法律考试,机关干部年度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活动。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机关干部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二是开展了执法培训。对整理编印的《教育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中相关内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印发各相关股室,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学习《行政许可法》和省、市、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规章制度,对机关全体和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了政务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不断夯实教育行政执法基础

  结合全县教育和体育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教育和体育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教育和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调整并完善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流程图》、《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教育和体育局执法文书样本》、《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规范并明确了《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音像记录清单》、《教育和体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了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制度基础,规范了行政执法的程序,杜绝了任性执法和任意执法,做到了行政执法有据可查、有法可依。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xx】48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通过五张清单制度,明确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包括种类、依据)、程序(流程)、救济渠道等;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出具相应的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依法应当告知的事项;通过行政执法公示等相关平台,将执法信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公开。对行政执法按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的要求予以记录,提高行政效能。

  五、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行政执法队伍新老交替的过程中,法治宣传教育相对滞后,且随着依法行政的日益推进,县域内教育单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减少,故行政执法实务不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行政执法监督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一)规范行政执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要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托市、县两级法治宣传培训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和政治素质教育、法律和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政府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新录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加强培训,加强实务锻炼,使新录用人员能够较快胜任行政执法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

  (二)强化法制宣传,全面增强广大师生群众的法制观念

  我们从意识、观念、模式、手段等各个方面整体推进,包括制度、机制建设、课堂教学和宣传普及、权益维护、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做好普法各项工作:继续将学校师生和领导干部、公务员作为今后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继续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大德育工作框架;继续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通过计划、课时、师资、教材“四落实”得以充分发挥;继续将课外活动作为青少年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增强学生学法的趣味性;并且积极拓展网络、新媒体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进展。

  (三)探索加强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

  在行政执法改革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理顺执法职能配置,建立健全教育和体育局内部、教育和体育局与公安、工商、民政等其他相关单位等执法联动协调机制,规范执法流程、文书等,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进一步探索加强执法监督,保障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完善。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15

  一、执法单位及性质

  执法单位: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二、法定职权

  受委托,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市本级管理的房产、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三、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2、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

  4、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5、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四、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一)行政处罚程序:发现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二)行政检查程序: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下达催告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不成立或者当事人仍不履行义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行政执法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办案人员:

  1、负责对市本级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方面的日常巡查或者专项检查的`具体事项;

  2、负责办理违反市本级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送达文书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执法大队负责人:

  1、负责实施市本级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2、负责主持大队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大队工作计划和起草工作总结,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审核人:

  1、负责职责范围内案件审查、上报、跟踪、落实及案卷的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协助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评审工作;

  4。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草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管理办法;

  5、负责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规定;

  6、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7、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普法工作;

  9、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批准人

  1、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管理市本级管理的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本局各项制度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目标、方案和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制定本局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

  4。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三个城区(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涠洲岛旅游区城管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组织抓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纠察)工作;

  7、负责组织抓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和各项执法机动任务;

  8、负责组织抓好局人事工作和财务装备工作;

  9、负责组织抓好局的信息公开、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工作;

  10、负责领导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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