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自查报告(精华)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根据市《关于开展全市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卫字(20xx)88号文件要求,我县于本月上旬组织了医政科、新农合、卫生监督、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对村卫生室进行了全县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现就我县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全县所有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临床使用药物都是基本目录的药品,并通过网上采购,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村卫生室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二)全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使用的基本药物,都在执行零差率销售的情况,检查未发现村卫生室有加价销售现象的存在。
(三)我县对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实行票据统一印制、药品统一采购,人员统一管理。日常管理过程中,各乡镇卫生院都能对村卫生室处方、发票、药品进销台账、收支账目进行核查。
(四)在检查村卫生室中,通过查询比对各村卫生室药品采购、门诊处方与收费情况、门诊登记情况,未发现虚假现象。
(五)我县所有的村医基本医疗服务都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情况,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村卫生室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现象。
(六)我县对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零差率补贴都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发放,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也已经按照政策及时发放。
二、存在问题
检查过程中,发现由于我县现在大部分村医,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不高、服务能力良莠不齐,对电脑网络的使用和接受能力存在一定的困难,药品的使用与库存不能及时进行维护更新,导致部分药品库存数与平台数据不一致的现象;村卫生室财务集中专户管理缺乏实际有效的管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我县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督促村卫生室立即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情况。我县还将于近期组织召开全县村卫生室会议,加强村卫生室人员卫生政策的学习;卫生局还将再次组织督查,并把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和村卫生室药品补助发放的考核范围,使我县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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