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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场员工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卖场员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1
作为一名超市员工,必须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为出发点,以方便顾客为宗旨,本着对超市兢兢业业工作,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的态度,凡是本超市服务员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服务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由本超市统一订制的工服。不能妆容夸张;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发;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下班时间没到不得提前脱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员工与员工之间互相监督,举报各种违纪行为,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给予20-100元奖励。员工不得私自带包入卖场内,下班不得夹带卖场内任何物品出门,不得偷吃偷拿卖场内任何物品。
3.爱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发现损坏根据产品的价值赔偿;不能乱写乱涂,尤其不能在产品和标价签上、货架等处乱写乱画,听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4.要勤俭节约。不能浪费水、电、胶带及散装物品和包装散称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区域必须关灯、关秤、关水。
5.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6.临期产品提前下架问题:保质期2-3年的产品提前6个月下架;保质期12个月的产品提前2个月下架;保质期18个月的产品提前3个月下架;保质期6-10个月的产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规定下架临期产品,发现过期导致货物不能及时退换出去,该区域服务员承担全部责任,自己将过期产品买走。
7.货物的摆设要整齐,产品要干净,日期要新鲜,摆货规则: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价位,同等类别摆在一起,纵向摆货,新货破损或包装漏气,日期临近不新鲜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店长,产品销售后要及时向移动和补加货架上库存的货。
8.称散货时要认真查看PLU号,不能出错,员工对自己区域的物品价格、位置要清楚,顾客询问物价时要如实回答,无标价签应及时补上。
9.爱护公共卫生和公共财产,去卫生间必须登记,保持卫生间里面整洁。
10. 上班时间不得玩、打手机,不得聚在一起高声谈笑;不得看报或杂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货架上;不得趴在柜台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货;上班时间不得购物;不得吃东西;仪态要大方,站姿要端庄。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11. 对待顾客要热情,不得怠慢任何顾客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斗殴等,员工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拉帮结派,不能争吵斗殴,发现一次双方同时开除。提成区域的服务员要互帮互助,不能没有素质的`拉拢顾客,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12.顾客来换货,态度一定要好,凡是顾客换货,一律不准补票(不论服装换皮鞋;还是皮鞋换床品等)。发现有人补票,一次罚款30元。
13. 员工要以超市的利益为先,不能做有损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说有损超市利益的话。服务员的会员卡一律不准借给顾客,提倡顾客主动办卡,告知顾客会员卡的好处和优惠***策。
14. 各区服务员必须保管好各自区域的任何产品,盘点时,发现物品遗失或者被偷,此区域服务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平摊本产品的损失。
15. 员工交接班时的主要任务是:搬货、擦货、整理货、整理标签等。其它时间以接待顾客为主,员工搬货、擦货时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货物的安全。货物损坏照价赔偿。
16. 老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写申请报告,否则扣除合同保证金600元和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新员工到岗必须干满3个月方可辞职。如果1个月没干满者工资分文没有。如果干满1个月没干满5个月要离开者,扣除培训费300元。
17. 每月请假超过3天的员工,本月工资只能领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个月发工资时再发。
18. 新员工试用期间不得请假,试用期如有不遵守卖场内以上规定或无法胜任卖场内的工作,即不被录用,立即辞退。
19. 每位新员工第一天到岗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金额为174元,保期为一年。没买保险者不得上岗,(附:工作期满3个月的员工,保险费用由本超市承担,未满3个月员工,有本员工自己负担,一单投保概不退还,如有特殊情况离职,可携带超市团体保险单复印件,无原件拿走。)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2
一、不戴工牌或不穿工服不准进入卖场。服装保持整洁,无损坏,纽扣齐全系好。
二、男员工不得留胡须和长发,女员工保持淡妆,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过分夸张的首饰,不得散发,梳理整齐,一律前不挡眼,侧不遮脸,不得梳怪异的`发型,指甲不得涂抹夸张的颜色。
三、站姿标准,热情大方,微笑迎客,做到来由应声“欢迎您光临羽亨、羽奥”,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欢迎您下次光临”。
四、工作期间,导购人员须站立工作,不得将手插入口袋,双臂不得抱于胸前或交叉身后,员工之间不得手挽手,勾肩搭背。
五、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窜岗。
六、不准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七、工作期间,不得私下议论同事和顾客。
八、不准吸烟。
九、不准吃零食。
十、工作期间,手机必须调到震动或无声状态,若有急事接电话必须小声简短。
十、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保持环境卫生。
十三、工作期间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不准使用污言秽语,对顾客恶劣的态度。当顾客不满意时,应对顾客说:“对不起,是我的错”。
十四、禁止与顾客顶撞、争吵、辱骂、殴打现象。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3
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卖场管理,使之走向规范化,促使各专柜、店铺业绩逐步提升,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员工上岗必须遵守所在逅街潮馆的制度,如有违反,逅街潮馆的处理由导购员自负。
一、上岗制度:
1、员工早班上班9:00、下班15:30,晚班上班15:00、下班21:30,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2、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专柜/逅街潮馆工装上班,保持工作服整洁,美观大方,水吧区员工必须戴工作帽、系围裙,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3、员工上岗时必须佩戴逅街潮馆工牌,统一佩戴于左前方,保持工牌清洁整齐,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二、卖场纪律:
1、员工上岗时必须遵守逅街潮馆的制度,在没有顾客时,所有员工应该定岗定位(统一站在店铺门右边位置),不得坐在收银台、不得在店铺内用餐、不得在店铺内玩游戏、手机,不得串岗与其他专柜人员扎堆聊天,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2、员工每天交接班时,每班必须交流所遇到的事宜,确定上一班同事或公司有无最新信息并负责跟进各种事项,交接内容请填写在交接本上,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处罚。
3、员工不得擅自更换上班时间,员工请假、换班须经卖场主管同意。请假、换班两天以上必须书面申请,经卖场主管同意后方可执行,违反规定者逅街潮馆给予每人每次20元的处罚。
4、员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提前1天向卖场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请假,如果是病假必须在上班前2小时通知卖场主管,并在事后提交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单,无病假单的作为普通事假处理。
5、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逅街潮馆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辞职前须做好交接等办理相关手续。
6、员工弄虚作假、虚报销售、盗窃财物的员工,一经发现立即予以除名处理,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店铺销售:
1、员工需保持专柜柜内(道具、货品、柜台、灯箱、pop等)及专柜周边通道的清洁,柜内无灰尘,玻璃上无指纹,周边通道无垃圾。柜台在正常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公司有关人员联系,以便及时进行维修。
2、员工上岗时每日详细开具交款单,清楚记录每一笔销售,将产品型号、数量、金额登记在日报表上。
3、员工没有执行公司及逅街潮馆下达的促销方案及产品价格要求,出现的差额,员工必须补足差额,并罚款100元,发生2次者,给予罚款300元,逅街潮馆并给予除名。
4、员工上岗时做好VIP客户资料登记工作,尽可能留下客人正确详细的联系资料,以便日后的客户服务工作。
5、员工上货、调货、下架时必须按照公司规范操作、正确陈列道具及货品,并加强专柜易耗物品、赠品、礼品的管理。
6、员工在营业过程中遇到某些顾客有过激行为,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能与顾客发生争吵,必须先听顾客陈述再进行解释。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与卖场主管联系。
注明:值班主管做好监督执行责任,如未执行到位,发现一次扣1——2分(在月度考核内体现),营运总监负连带责任。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4
一、营业员的服务规范的要求
1、 顾客进入门店时,所有营业员应向顾客问好:“欢迎光临”!当顾客到某货架前,营业员要立即停止手头上的工作,向顾客致意问好:“您好”!并上前询问顾客有什么需要帮助。营业员应热情、积极、主动的为顾客服务。帮助顾客选购商品,恰当的推荐商品;
2、当有顾客入店后,营业员要立即停止手头上的工作。立即整装以饱满的热情迎接顾客的光临;
3、当顾客在选购商品时,营业员要保证和顾客保持“一米距离”的工作标准。让顾客能切身感受到我们的服务。要求每位营业员在与顾客距离1米时,你应注视着他的眼睛,问他是否需要你的帮助。如果遇到有些顾客不喜欢在选购商品时你跟着他,这时你应向顾客点头、微笑的说:“如果有需要请随时告诉我”。然后和他保持三米的距离,让他知道你很乐意为他服务并尊重他。这就是我们的“三米微笑”原则。
4、当你已经在招呼顾客的时候,又来了一位顾客,这时你应该向来的这位顾客说:“对不起!请随便选,有需要就请告诉我,我随时乐意来为您服务或帮助。
5、如顾客购物较多时,营业员应主动帮助提、拿、送商品;
二、营业员的铺助工作规范的要求(以下这些工作可以随手进行做好)
1、整理商品的要求:
1.1、归位整理:经顾客挑选后,货架上的商品容易发生错位现象,营业员须按型号和类别进行分类归位;
1.2、配对管理:有些成双配对的商品,如拖鞋、袜子等,营业员要随时检查、清查,保持左右相符,大小型号相同,色泽一致,式样一样;
1.3、折叠整理:有些挑选性强的商品,如毛巾、内衣、内裤等,往往会因顾客挑选而乱堆乱放,营业员要及时进行折叠、整理,摆放好;
1.4、挑选整理:有些熟食小吃易混合,被顾客随意丢放,如熟食小吃、奶制品等,营业员要勤检查,随时将腐烂变质的商品清理出去,但要注意分类归位;
2、添补商品的要求:在营业过程中,营业员要及时检查货架已卖缺的商品。从仓库提出后进行整理,摆在原来放这种商品的地方。要保持货架上的`商品陈列丰满,不能让货架出现空档,影响顾客的购物情绪。
3、拆包和分装商品的要求:营业员要经常检查需要进行分装、分包的商品,对已售完的商品或在营业前准备得不够的商品,应在营业空隙或忙闲交替周期较长的时间里,组织好力量进行拆包和分装,以保证销售不至中断。
4、检查商品价格标签的要求:商品价格标签应随时注意检查。在销售过程中,商品和商品价格标签经常会被拿乱放乱,应予以及时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归位;以免给顾客造成错觉,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检查商品价格标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要求:
4.1、实行明码标价: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商品价格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
4.2、商品标价签应包括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等主要内容。
4.3、销售商品中不同品名或同品名的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一价一签:
4.3.1、产地不同;
4.3.2、规格型号(款式)不同;
4.3.3、等级不同;
4.3.4、材质不同;
4.3.5、商标不同;
4.4、标价签或价目表中标明人民币金额必须采用元、角为单位;
4.5、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原、现价,以区别于正常商品价格;
三、营业中临时缺货商品的服务规范
当顾客欲购买货架(可能)缺货的商品时,营业员应按如下规范操作:
1、查找商品:首先应尽最大努力在货架查找,如没有,再叫店长或店长助理去电脑上查询商品库存,如有货,则立即到仓库调拨。如确认无货后,可向顾客介绍其他同类商品,决不允许随便答复顾客无货。
2、记录电话:若顾客坚持要购买时,应对顾客说:“对不起,您要的商品暂时卖缺了。请留下您的电话,货一到我们立即通知您”或“我们x天内给您答复”。若顾客不愿意留下电话,可将门店服务电话号码告诉顾客,请顾客打电话来询问。同时应将顾客需购商品的情况:顾客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登记在《顾客求购商品登记本》上。不得对顾客说:“不清楚,你过几天再来看一下”等不负责任的话。
3、落实货源;登记好顾客需求后,要立即告知店长或店长助理报货。并根据店长或店长助理回复的意见尽快回复顾客,并将落实情况记录在《顾客求购商品登记本》上。
4、答复顾客:按承诺答复顾客,到货后或约定时间内通知顾客;如暂时无法落实货源的也应答复顾客,并继续落实复查;如本班次无法落实的,应交接给下一班去落实;如无法落实的,应及时向店长或店长助理反映。第一个接待顾客的营业员应进行跟踪,以便尽快为顾客解决问题。
四、营业中对不同类型顾客的接待技巧
营业员在营业中会面对很多个性化很强的顾客,对于这些顾客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随机应变。不同个性的顾客不同的灵活处理。但原则是:“不和顾客争吵,心平气和,微笑待人,顾客永远都是对的这种心态来接待顾客。”
五、交接班的规范
1、交接班的重要内容是本班次与上一班次工作衔接的必要过程,因此必须重视。
2、各货架的交接班记录本:各货架的交接班记录本是每日交接工作中一些重要的工作动态记录,它记载着需要提醒下一班的重要事项或要求,需要下一班接着处理的事务。
3、具体工作交接内容:
3.1、商品:贵重商品(根据各货架的具体情况,由店长确定)须由两班次人员共同进行清点、记录,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
3.2、待理问题:对上班次未解决的问题(如店长或店长助理交代的工作或其他未完成的事项)进行记录已完成程度、要求完成的标准、时间等,由双方签名认可后,交下一班次人员处理。
3.3、其他事项:上班次营业员须对公司的各种通知、规定、注意事项及上班次发生的特殊事件等各种事项进行登记,并由下班次交接人员负责相互转告同班次其他营业员。
4、接班的地点:交接工作应在各自货架前(或工作地点)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营业秩序。工作交接完毕后,上班次人员应立即离开货架(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影响下班次人员的工作。
六、营业结束的收尾工作(适用于18小时营业的门店)
1、送客:营业时间临近结束时,只要店内还有顾客,便要耐心、认真、热情、细致地接待顾客,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催促或怠慢顾客,更不能拒不接待,赶走顾客,甚至说:“对不起,请明天再来”。(这样说是变相赶客)一定要接待好最后一位顾客,直至最后一名顾离开。才是真正的关店时间开始,而不是从规定的关店时间开始。严禁在有顾客的情况下进行关店工作。
2、对贵重商品及有要求的商品进行清点数量、对数,整理票据工作。必要时应核计销售,与收银员进行对数,并填入记录本上。将贵重商品、计算器、发票及其他贵重物品放入指定位置并上锁。
3、检查货架上的缺、断货情况,并填写补货单。然后再检查货架上的商品是否有空挡现象并要及时拉好排面。
4、整理和清洁:接待好顾客后开始清洁工作,拖洗地面,清扫各自的卫生负责区,并做好当天的业务总结和交接工作记录及第二天开店的准备工作。并将将垃圾集中倒入垃圾袋。
5、店内安全检查:安全责任检查火种、水、电和门窗锁等各种设备设施,检查有没有留在店里的顾客,确认安全,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关闭负责区电灯并将门窗关好上锁;切断货架所有电器的电源(冰柜除外)。
6、所有营业工作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地方集合,由店长或店长助理对当日营业情况作简短总结,最后排队离开,同时拍身自检并将垃圾带出。
七、店长或店长助理对各自货架的收尾、清场安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5
一、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有效培训合格证。
二、超市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五、超市从业人员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一)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洗手消毒宜符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
2、使用卫生间后;
3、接触生食物后;
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五)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七、从业人员工作服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每名从业人员工作服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八、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业人员应按照培训计划和要求参加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培训。
九、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管理档案。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6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观察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察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准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7
为了更好的规范商场经营秩序,引导商户养成文明、守法经营的习惯,保持市场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巩固我们市场“领头羊”的地位,依据海南商业广场的的相关法规要求及结合业态市场的行业管理规定,并结合本商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管理规定。
一、所有上班员工上班着装必须整洁大方、得体(有统一制服的必须按照制服着装规定执行),不得着奇异服装,不得浓妆艳抹;
二、节约用水用电,不得随意乱拉乱接水电,不得擅自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需要必须报商场管理处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严禁在商场大声喧哗、高声喊叫,禁止有粗话、脏话等不文明用语现象发生;
四、各商铺内物品要摆放整齐、规范、美观,要进行分类摆放;严禁摆放与出售无关及私人生活用品,摆放各种商品宣传资料必须按照市场或物业公司统一规定摆放,柜台要时刻保持干净;
五、营业人员严禁在商场内扎堆聊天、嬉笑打闹、打牌下棋等,禁止有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的一切行为;
六、营业及商场工作人员严禁有与顾客发生争持、吵闹现象发生;坚决杜绝漫骂、使用攻击性语言;发生矛盾时要及时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由物业管理处出面解决;
七、爱护商场卫生,严禁随地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严禁随地吐痰、蔗渣、槟榔及乱倒茶叶、水等严重影响商场卫生环境的现象发生;
八、爱护商场公共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或摆弄商场内公用设备;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不得在商场内随意张贴宣传画册、广告,以免响应商场整体布局;
九、柜台内必须采用经海南省或海口市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价标签,标签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字迹清晰、端正;
十、柜台出售物品必须要有本柜台盖有公章的发票或收据做为销售凭证,需维保物品要给顾客提供保修卡(单);
十一、任何柜台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商场管理处将对其严肃处理并清理出场;
十二、推广产品时要实事求是的宣传,只许宣传企业、产品的特点,禁止夸大;不得违反商业道德,诋毁其它商家与品牌,禁止恶性竞争;
以上规定自颁布(合同签定)之日起实行,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物业公司将酌情给与10元―15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直至撤销经营资格清理出场,给我商场的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8
一、任何员工应无条件服从上级管理。
二、店内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表现:
1、与顾客争吵,辱骂顾客。
2、与顾客打架、斗殴。
处罚:
第一次:罚款五十元。
第二次:开除
三、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于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或未获批准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五分钟以内扣xxx元。迟到、早退三十分钟内扣xxx元,超过三十分钟扣除当天工资,严重者予以开除。旷工罚款五十元,超过2次予以开除。
四、员工上班前应将工装,工牌穿戴整齐,并随时保持工装整洁。
五、上班时可浅淡化妆,不可浓装艳抹,不得披头散发。
六、上班时保持精神饱满,不允许无精打采。不得无故串岗,不得聊天和看报刊杂志,不得吃零食,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有顾客时在卖场聊天者罚xxx元。
七、工作时间严禁在工作场所说笑、打闹、争吵、吸咽、追逐、大声渲哗、及员工之间发生争执一切有损公司或店铺形象的行为予以开除处理。工作时间不能擅自离岗或随便窜岗。
八、各自负责的区域卖出的货物应自觉及时出版,若店领导或店组长发现一律不听任何借口并处罚xx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九、员工各自负责的区域,卖出的货物应自觉在货物标牌记明所属自己的工号,若不记明不接受任何解释,货物一律充公,如因而发生争执一律予以开除。
十、卖场上员工尽量讲普通话,
十一、在卖场内确保正确站姿,,不准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损店面形象的举止、
十二、员工应对自己负责的区位卫生进行打扫,并保持全天整洁,每月末大扫除一次。
十三、在销售过程中,每位导购都要做到面带微笑,态度真诚。
十四、在销售过程中导购要主动服务,不能相互推诿,要做到以客为先,见到顾客,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
十五、员工之间要有团队意识,要把每一个人当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乐同担、风雨同行、不得有争执,大声喧哗,打闹等现象。
十六、每天进行货品核对,、如有失货,按失物正常销售价在责任班次所有导购工资中平均扣除。月底进行全场大盘,如有责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销售价由全体导购赔偿。仓库失物则由仓库负责人员按正常销售价赔偿。
十七、每天员工要对店铺的`形势进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时做出个人工作心得和月总结、
十八、员工各自负责的区域如发生任何违反规定的事件,一切后果自负。如屡次违反规定者从严处罚,经劝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辞退。
十九、辞职:试用工应提前二天、正式员工应提前十五天、店组长需提前一个月向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春节前后各一个月内不得辞职(以上违反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履行以下手续方可领回工服保证金(x元,收银员x元):
1、归还员工牌;
2、归还所领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装损耗按规定从保证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满半年扣除x元)。
二十、店铺于每天xxx分准时营业,晚xxx打烊。
卖场员工管理制度9
为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繁荣商场促进流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须知
1、场内入驻的经营者,进场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租赁经营的需提供经营房租赁合同。做到照证备全、亮证经营,人证相符,对无照经营者,管理者可依据《甘肃省商品交易商场管理条例》有权对其做停业整顿处理。
2、场内经营者应当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应在规定位置悬挂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依法应取得的经营证件,管理者有权核验经营者的各类许可证。
3、经营者不得经营同一品牌,一个店内不得混营不同系列服装,经营服装定位必须是精品,品牌服装,仿冒或低档次服装一律不得入住。
4、本商场全面禁烟、禁火,禁止使用电炉等各种违反商场《装修协议》、《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本商场地下车库、仓库、卫生间、公共广告位均为有偿使用。
6、严禁商户加工、销售假冒和伪劣商品及各类进口旧服装,或名不副实的品牌服装。一经发现,加工销售的经营户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严禁销售仿制的警服、军服、国家机关干部的'制服及其标志和其他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
8、商场销售商品的规格、标志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如违反,经营者责任自负。
9、经营者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应使用经营收据/发票,并统一收银。
10、经营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税费,及时缴纳应交费等费用。
11、任何经营者未经管理者的许可,不准随意移动商场设施,更不准损坏商场设施,凡损坏者须赔偿相关损失。
12、经营者要对其经营房铺位以及门前环境卫生、安全防范负责,实行“三包”即包卫生、包秩序、包安全,如发现有违法乱纪的行为或不安全隐患,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商场管理者。
13、铺位的经营者及其经营从业人员,须严格遵守商场规定的每日进场、退场时间。
14、严禁经营人员将有害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带进商场内,违者按有关法规条例进行处罚;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经营者要全力协助配合好商场的管理工作,做到有令必行、有规必守、有禁必止,为双方共同规范商场管理,维护商场经营秩序,活跃商场流通而共同努力。
16、员工上班着装整齐,必须身穿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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