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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时间:2024-05-20 11:38:27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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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政府储备粮油是指用于调节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粮权属市人民政府,市级政府储备粮油在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中产生的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保证市级政府储备粮油的管理,保证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量、品种结构、储存布局、轮换和动用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确保1000万公斤市级政府储备粮和5万公斤食用植物油储备足额承储到位、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为保证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了以市发展改革委财务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物资储备管理科、办公室为成员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

  (二)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4号)要求,确定绩效评价项目--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围绕20xx年预算制定的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组织项目科室对所涉及绩效目标有关情况进行梳理自评,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分析汇总,并核实相关情况,完成绩效自评表,形成自评报告,最终完成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贴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建〔20xx〕2号)文件,下达市发展改革委市级储备粮油利费补助资金369万元,20xx年度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项目进度和绩效相关要求,全部资金369万元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部执行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的收支由办公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核算管理。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完成新增30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收储任务,市级政府储备粮规模达到1000万公斤,市级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规模达到5万公斤;完成20xx年度350万公斤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

  质量指标:储备粮入库、定期质检和轮换入库检测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三级及以上标准,储存品质指标为宜存标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紧急状态下,根据政府动用指令,及时有效响应粮食应急供应需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及政府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供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绩效评价,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待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1.项目完成后,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指标,建立部门内部指标库。

  2.积极引导各项目科室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量化性。

  3.加强对资金的.跟踪问效,才能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中需改进的问题和建议

  1.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

  2.积极推进绩效监督、绩效审计和绩效问责,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3.加大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成果共享,实现行业内部纵向规范、统一管理。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2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芦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为芦山县人民政府主管的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等科室。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机构职能。

  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方针,负责全县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使粮食管理职能。

  2.按照科学发展、构建和谐芦山的要求,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全县粮食供求平衡。

  3.监督检查国有粮食企业、粮食经营户执行国家粮食政策情况,加强依法管粮、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4.负责储备粮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科学储粮。

  5.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粮油市场的监管。

  6.承办芦山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单位编制8人。截至20xx年12月31日,在职参公人员9人,退休人员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本年收入合计228.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50万元,占10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2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3万元,占10.08%;卫生健康支出7.70万元,占3.37%;住房保障支出13.18万元,占5.7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4.59万元,占80.78%。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xx年芦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芦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预算。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执行中严格支出程序,做到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不得随意调整,并定期报告机关财务状况。因工作需要确需追加经费计划的,应报主要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才能开支。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大额支付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综合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控制有序,全年所有支出无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均控制在预算和调整预算数范围之内,按月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整体绩效。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自评准确、客观、合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芦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20xx年认真做好财政资金预算,严格控制支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够明确、可量化衡量的.指标不足、产出和效果的绩效指标选择不够合理。

  (三)改进建议。

  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合理设置目标,对产出和效果的绩效指标进行具体量化。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内容。

  原粮储备是关系全县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大事,在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县级原粮储备能起到保证正常供应和市场稳定作用,根据《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xx〕12号)文件下达“20xx年区县级原粮储备”专项资金。

  (二)项目资金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20xx年区县级原粮储备项目资金到位410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410万元,全年使用资金409.5万元,结余资金0.5万元。

  (三)绩效目标。

  为保障我县粮食安全,提升我县应对严重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静态储备9000吨原粮。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拟订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对智慧丰都方案设计进行审查、对丰都出台大数据相关政策开展技术咨询、专家评审、大数据培训;保障我县粮食安全,提升我县应急供应和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工作。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截至20xx年12月底,完成年初既定目标,静态储备9000吨原粮。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完成静态储备原粮9000吨;质量指标储备粮验收合格率100%;时效指标粮食储备按计划完成及时率100%;成本指标实际完成投资控制在概算内的比例100%、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100%;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县人民的粮食供给、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项目后期管护延续性为长期;受益对象满意度95%,主管部门满意度95%。

  (三)评价结果

  本项目自评得分98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存在问题

  (一)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

  无。

  (二)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粮食巡查问题资金拨付不及时,现已及时拨付。

  (三)项目绩效方面的问题

  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

  (四)其他方面的问题

  无。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在丰都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4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是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代管,有下属二级单位1个(南江县粮食安全和质量监测监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内设综合股、粮食物资储备股、会统股、产业发展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含食用植物油,下同)和物资储备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2.参与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储备规划、储备品种数量的建议,承担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存储粮、一次性储备粮和省市县地方储备粮食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3.参与研究提出县级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数量的建议。根据县级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数量,承担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等工作,落实有关动用计划的指令。

  4.监测县内粮食和应急储备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和前运粮(运往前方军队的.粮食)相关工作,参与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所属国有粮食企业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6.拟订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流通设施及现代物流体系、质量监测体系、粮库智能化管理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企业基础设施、流通设施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的备案和管理工作。

  7.承担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国有粮食企业粮食收购、运输、储存环节的粮油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依规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8.负责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发展,指导粮食企业开展产销合作,推动粮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全县粮食财务挂账等债务管理工作。

  9.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全系统对外合作与交流、行业和人才发展、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共17个,其中参公编制10个,事业编制7个,现有在职人员16人,长赡人员2人,退休人员4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xx年总收入358.9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占比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xx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94万元,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4万元,占18%;卫生健康支出19.49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4.75万元,占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0.36万元,占73%。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为保证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20xx年我单位修订完善了《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内控制度》等相关制度,成立了财务监督小组,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对各项资金的管理、经费收支审批等均做了明确规定,正确组织资金的筹集、调度和使用,债权债务及时结算、结清,各项经费支出实行限额把关审批制度,以资金监管为抓手,创新项目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并将相关项目资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实行统一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同时加强拨付审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纪律,切实加强部门财务绩效目标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按照机构三定方案,落实财务分管领导、设置财务股室和配备财务人员,压实层层责任,强化财务支出审批层层监管。三是常态严肃部门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保障必要支出,促进行业发展。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按时按要求在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我单位20xx年未预算政府采购,未实施政府采购。

  3.“三公经费”使用。20xx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我单位无公务车,无因公出国等事项。

  4.资产管理。我单位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计提折旧,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预决算批复后,按时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

  6.积极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xx年度全年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严格按照20xx年预算口径编制年初预算,加强预算动态调整,按照财政规定进度申报资金计划,安排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支出范围,加强预算执行。专项预算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口径编报财政专项预算,严格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绩效考核。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南江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中心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根据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查阅收集相关资料、审查账簿凭证等措施,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法,对评价对象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汇总分析,确定实施效果是否与年初计划相符等,最终评价得分90分,评价结论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单位编制少,加之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单位运行经费紧张。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对县级储备粮油的管理,提高政府调控粮食市场的能力,确保县级储备粮的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我县根据《祁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祁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祁政办发[20xx]12号)和《关于印发<祁东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祁粮粮联[20xx]2号)要求共建立了县级储备粮原粮6500吨、县级储备粮成品粮1400吨,根据《关于印发<祁东县县级储备食用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祁粮财联[20xx]6号)的要求建立了县级储备食用油50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落实好地方储备粮油利费补贴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方案,实现补贴资金及时兑付,保障粮食安全,加强粮油宏观调控。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上半年轮出县级储备粮6363.379吨、8-11月轮入6363.379吨,收购县级储备食用油50吨。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确保县级储备粮油的安全和粮油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县政府调节全县粮油供求总量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性事件等情况。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执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的安全保管和规范化管理,采用科学储粮技术,确保库存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存安全;准确、及时地向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报告库存数量、质量、储存仓库、费用资金使用情况;严格遵守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有关规定,不得挤占挪用县级储备粮油收购资金;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防火、防汛、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措施,确保人身、粮油及设备安全。县级储备粮油的轮换实行计划管理,按照“保证规模、先入先出、均衡轮换、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的原则进行。确保了县级储备粮油购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全程按规定使用县级储备粮油补贴资金,确保资金专帐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转移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好种粮农民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如下:

  按照实地检查、现场调研,本着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原则,设计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标准,采取比较、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

粮库粮食绩效考核自评报告6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全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绩〔20xx〕3号)要求,省粮食局组织实施了20xx年度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前下达20xx年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工作的通知》(苏财建〔20xx〕282号)要求,结合我省“十三五”粮食发展规划,省粮食局认真筛选了一批立项、规划、土地和环评等手续基本完备的项目,确定了17个粮食仓储项目和25个烘干机建设项目,作为20xx年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资金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度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xx〕314号),批复支持项目42个,实际下达补助资金12412万元。其中仓储项目17个,新建仓容44.46万吨,补助10156万元;烘干机项目25个,新增烘干能力8100吨/日,补助2256万元。

  根据《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10号)、《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新一轮(20xx-20xx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粮产〔20xx〕8号)文件精神,对20xx年预拨付项目履行申报审核程序。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其中2个预拨付仓储项目、1个烘干机项目因建设条件变化等原因退出建设。省财政厅、省粮食局《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苏财建〔20xx〕276号)下达未补足资金,同步收回退出项目省补资金。实际建设项目共39个,其中仓储项目15个,新增仓容38.46万吨,烘干机项目24个,新增烘干能力7620吨/日。项目投资总额53297万元,其中仓储项目45566万元,占投资总额86%,烘干机项目7732万元,占14%;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954万元,其中仓储项目9559万元,占80%,烘干机项目2395万元,占20%。

  二、评价情况

  (一)评价原则和依据

  1.评价原则:结合实际,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问题导向、绩效相关”的原则。

  2.评价依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63号)、《江苏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36号)、《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10号)、《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推进新一轮(20xx-20xx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粮产〔20xx〕8号)、《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苏粮产〔20xx〕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省粮食局高度重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建立自评价工作机制,确定对20xx年度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建设项目实施部门自评价,局财务处、产业处分工协作,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特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各地配合做好绩效自评价工作,对截至20xx年7月底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通过采取书面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加强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督导整改落实,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评价指标体系设置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原则,省局科学设定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指标体系,按照指标属性分别设置了定量或定性的指标值。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资金安排与使用情况

  在资金安排与使用方面,设置了项目预算执行完成率、项目投入资金到位率、到位资金实际支出率、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率、项目财务管理规范度和专项资金补助对象规范度共6项指标。

  2.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情况

  在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方面,设置了项目立项程序规范度、项目报建手续规范度、组织机构和内控制度健全度、工程招投标规范度、工程监理规范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度共6项指标。

  3.项目产出与使用效果

  在项目产出方面,设置了项目仓储设施建设内容完成率、项目建设现代化程度、项目按期完工率、组织验收率和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率共5项指标。

  在使用效果方面,设置了项目设施投入利用率、项目节能低碳及环保程度、项目规划布局的科学性共3项指标。

  4.条件与持续发展能力

  在项目设施条件与持续发展能力方面,设置了项目设施先进水平和项目设施辐射能力共2项指标。

  评价采用百分制。根据评价总分,分4个等级: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

  (四)评价结论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与组织实施能力,省粮食局对20xx年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价。按照制订的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截至20xx年7月底,绩效评价综合自评得分为85.8分,等级为“良好”。

  三、项目绩效

  (一)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预算情况。批复项目预算合计53297万元,其中仓储项目45566万元,烘干机项目773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954万元,其中仓储项目9559万元,烘干机项目239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7079万元,其中仓储项目16031万元,烘干机项目1048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4264万元,其中仓储项目19976万元,烘干机项目4289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额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共15个(仓储项目7个、烘干机项目8个),占项目总数38%;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累计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金额共8501万元,到位率71.1%;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11648万元,到位率68.2%。截止到7月底,20xx年预拨付项目已完成投资总额396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74.5%。

  3.资金管理情况。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省财政厅、省粮食局联合制定的《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xx〕10号),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资金专款专用要求,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实行专户专账管理,资金使用规范,拨付手续严格,没有出现挤占挪用的现象。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报建手续规范。根据项目单位上报资料及现场审查,仓储物流设施基础建设项目立项时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项目在报建过程中均能在当地国土、规划、环保、建设等主管机关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粮食烘干设施项目采取项目单位申报、主管部门评审的办法,由于烘干设施建设的特殊性,根据烘干设备使用情况和施工资料来看,其建设手续相对简单。

  2.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合规。根据《江苏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粮油仓储设施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等文件,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批复通过的建设方案,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施工合同制、质量监理制、项目审计制和竣工验收制等。仓储物流设施基础建设均能实现在政府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烘干设施项目的招标由于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的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有限,大都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办法,上述项目招标后均能在当地招投标管理中心及时备案,符合国家相关招投标管理规定。

  3.实行项目全程跟踪管理。为推进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省局多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多环节抓好在建项目监管,现场督查、通报督查,并通过产业年会、微信群、日常调研等加强日常督促。对建设进展缓慢的项目,组织召开专门约谈会议,项目单位负责人就项目开工时间或验收时间进行承诺,现场签订承诺书。同时,结合绩效管理要求,对少数不能按期建成或存在其他问题的项目采取惩戒措施,鞭策各地加快项目推进。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xx年度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建设39个批复项目中,完成工程验收或项目验收共有17个,占项目总数43.5%。其中:批复仓储建设项目共15个,仓型为高大平房仓,项目已封顶5个,完成工程验收6个,投入试运行7个,投入使用的仓容为15.64万吨,占总仓容43.6%;批复烘干机建设项目共24个,连续式6个、循环式18个,烘干项目中已完成工程验收10个、项目验收1个、主体安装2个、现场调试2个,完成工程验收或项目验收共有11个,占项目总数45.8%,投入试运行9个,烘干能力达20xx吨/日。

  2.引导带动效果明显。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各地建设与修缮粮库的积极性,引导带动地方政府及粮食企业不断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基层粮食企业仓储设施建设力度迅速提升。20xx年,省财政安排省级专项资金1.1亿元,带动市县财政配套安排1.7亿元,企业自筹资金2.3亿元,共筹集资金5.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发挥了1:3.6的撬动作用,为全省仓储设施建设和烘干机配置提供了资金保障。

  3.仓储设施能力提升。通过省级补助、地方配套、企业自筹等多方投入,国有粮食企业新建仓容明显增加,企业库容库貌明显改善,全省粮食仓储物流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为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确保储粮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xx年7月底,新增现代型仓容15.64万吨,新增年粮食烘干能力达25.64万吨,有效降低了粮食霉变损失,粮食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

  4.现代化水平显著增强。仓储建设项目为高大平房仓,坚固耐用、防漏防潮、隔热保湿,有效降低粮食储存损耗,基本实现“四合一”(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谷物冷却)储藏技术全覆盖。项目建设地点多位于铁路、港口或国道旁,实现了散储、散运、散装、散卸“四散化”,提高了运输效率,增强了应急保供能力。

  四、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项目因地方电力公司电力架设问题,导致项目无法及时验收;二是部分项目审计过程缓慢,排队时间较长,审计报告未能及时出具,影响项目验收时间;三是部分项目因建设条件不可抗力原因将进行调整。仪征市十二圩粮库因城市规划调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已申请撤销该项目,扬州市粮食局已上报《关于撤销仪征市十二圩粮站烘干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扬粮〔20xx〕54号)。宿迁市沭阳储备库烘干机项目、沭阳购销公司钱集烘干机项目,已被中央环保督查叫停,近期将申请项目撤销。

  五、有关建议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xx年度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项目建设期为方案批复后一年内,即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因此,后续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省局全面摸清各项目单位建设进度,针对尚未竣工项目,要求项目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加强组织,抢抓进度,明确建成时间;针对已完工项目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

  二是开展项目跟踪督查。省局将继续对20xx年度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预拨付)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大项目的现场督查力度,针对进展缓慢项目实施重点抽查。督促各市县粮食部门加大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力度,加强项目全程监管。

  三是强化绩效考核机制。省粮食局、省财政厅将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充分运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等挂钩,作为后续安排资金、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进度迟缓、未按申报内容建设等,视情全额或按比例收回补助资金,并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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