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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时间:2023-04-15 09:10:23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职责有助于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大家知道岗位职责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

  1、 负责仓库整体安全,保证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损;

  2、 负责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防止接收不合格的材料;

  3、 负责材料的收货、清点、卸货、进仓、发放及转运工作;

  4、 合理规划仓库,科学存放材料,减少仓库损耗;

  5、 负责对所有材料的进销存进行台帐登记;

  6、 在项目经理主持下每月月底进行仓库盘点;

  7、 负责向财务部提交月度进销存报表、材料出入库单(需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和材料盘点表;

  8、 负责班组领用材料的.分配,对可能出现的超领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预警。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2

  1、负责组织执行生产计划的产前准备并及时下达到各工序;

  2、负责对生产计划的进度进行跟进、检查、反馈及异常处理;

  3、负责对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首件检查、巡检并及时对异常的处置和改进;

  4、负责监督检查设备维护计划的执行;

  5、负责对设备维修与调试及调试后的产品验证;

  6、负责组织对样品的制作并填写试样结果报告;

  7、负责监督检查车间相关设备点检表和关键工序的控制点检;

  8、负责定期对作业指导书及设备安全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进行培训和指导;

  9、负责对车间各工序的产能平衡和人员的合理安排;

  10、负责对车间的.早会的召开及制度的宣贯、培训;

  11、负责组织对5S及安全的监督检查和改善;

  12、负责对车间多能工的技能培训和激励考核;

  13、负责对车间员工的绩效考核及工资的核算、分配;

  14、负责编制车间的生产日报表;

  15、定期对车间的产量、效率、损耗、质量及现场5S与安全进行总结和改善;

  16、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3

  掘进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对本连队在巷道掘进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掘进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并持证上岗。掘进队队长必须合理的组织施工,保证安全。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保证在巷道掘进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调好各掘进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施工。

  第3条、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掘进工作面的施工。

  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施工。

  第7条、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安排掘进班组施工以前,必须为其备齐支护材料、临时支护材料等。

  第9条、负责组织制定掘进工作面各操作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10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

  第11条、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掘进施工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2条、负责“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13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4条、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负责本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要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组织落实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本工区隐患排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20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1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3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4条、在本队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掘进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5条、未及时组织进行掘进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6条、掘进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对本队掘进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8条、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9条、在掘进过程中,没有按照“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0条、不能够保证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1条、未及时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开展区、队安全教育,或未要求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巷道成形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3条、没有组织好掘进工区的班前会,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未及时发现、整改掘进工作面的安全隐患,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7条、未组织好本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9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掘进队未有效落实探放水制度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1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掘进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掘进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3条、分管的掘进队(班、组)不能够协调工作,掘进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4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4

  一、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山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主要负责人必须经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持有《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四、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排,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

  五、全面掌握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排、检查、总结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记录。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纳入安全工作。

  六、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七、布置安排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八、安排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学习培训,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

  九、组织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保证预案落实所需的资金、人员和设备,并定期演练。

  十、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十二、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备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参与、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

  十三、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十四、随时接受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检查,如实汇报安全生产情况。不得隐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5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各项工作,并直接指挥本班组各工种安全生产、组织和参加任务的完成,严格执行一日标准化作业,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2)根据下达的月份任务计划和派工单,合理组织人力,把任务落实到人,保证质量良好地均?完成。

  3)全面掌握班组人员劳动态度,作业纪律、技术能力,认真做好考核记录。落实责任制,提高职工的生产技术水平。

  4)管理班组所有机械、机具用品,并加强维修保养,不断改进操作工艺,保证正常生产,做到机械设备保管落实到人。

  5)督促检查本班组"两纪"执行情况,有违章违纪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者,应提出批评或返工产品,严重的视其情节,逐级上报,并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

  6)负责登记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零星假,每月底向车间汇总上报一次,并有权批准职工在工作期间遇到的四小时以内的零星假。

  7)周末认真组织卫生大清扫,经常搞好车间内外的卫生工作,实现文明生产。

  8)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6

  1、脱水工负责脱水相关设备、仪器、工具、信号及通讯设施的使用和保养,保持设备完好。

  2、严格遵守厂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度,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3、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熟悉设备性能,做到应知应会,工作时间精力集中,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完成当班生产任务。

  5、保持岗位卫生清洁,照明良好,消防器材完好。

  6、上岗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劳保用品。

  7、具有环保和节能意识,熟知并能够正确辨识本岗位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以及控制措施。

  8、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做到清楚完整。

  责任追究:

  1、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技术操作规程》规定,不正规操作,罚20元。

  2、不经过培训不得上岗,否则罚款50元。不持证上岗,罚20元。

  3、不熟悉设备性能及构造原理不得操作,并扣20元。

  4、对分管范围内卫生不及时清理及不按规定防尘的.。罚20元

  5、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出现空岗及早脱岗现象。罚20元

  6、不按煤流方向启、停车罚20元。

  7、试运转中发现问题不处理,处理时未断电一次罚50元。

  8、运转中发现异常情况不进行妥善处理一次罚20元。?

  9、因脱岗、巡岗不利、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生产事故按《洗选厂生产管理》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7

  1、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建立健全的各类档案,规范质量管理记录。

  2、负责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和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与工作流程。

  3、熟悉GSP管理及了解药监政策,配合药监部门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指导公司GSP合理有效的运行。

  4、收集、分析、处理各类质量信息,将相关质量信息合理的归档。

  5、协助开展质量管理的'教育或培训,并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咨询。

  6、质量工作的对外业务处理。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8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是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工作,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安全一产规章制度,对劳动保护全面负责。

  2、组织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落实到施工过程管理中,把安全生产提到日常议事日程上。

  3、负责搞好职工安全教育,支持安全员工作,组织检查安全生产。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方针,及时整改。

  5、发生工作事故,及时抢救,保护现场,上报上级部门。

  6、不准违章指挥与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定,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队长)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四、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

  2、根据施工技术方案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实施方案和改进方案中的技术措施要求。

  3、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时,发现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有权提出更改完善意见,使之完善和纠正。

  4、按照技术部门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补充编制分项分类的安全技术措施,使之完善和充实。

  5、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安全生产有责任进行管理,发现隐患,有权督促纠正、整改、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并汇报项目经理。

  6、对施工设施和各类安全保护,防护物品,进行技术鉴定和提出结论性意见。

  五、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卫生、防火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2、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处理。

  3、坚持原则,对违章作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人和事,决不姑息,敢于阻止和教育。

  4、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5、安全员有权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安全先进者上报公司奖励。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及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上报公司。

  7、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强化安全秤、文明卫生、防火工作的管理。

  六、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安全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3、施工过程中,发现违章现象或冒险作业,协同安全员共同做好工作,组止和纠正,必要时暂停施工,汇报项目经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4、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安全员和项目经理采取措施,协同整改,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质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2、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安全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佳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3、空结构的支撑,应考虑安全系数,不准由于支撑质量不佳,引起坍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

  4、在施工中,结构安装的预制构件的质量应严格控制与验收,避免因构件不合格造成断裂坍塌,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5、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等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

  八、资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2、按时、按规定做好安全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

  3、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安全生产,做好记录,使安全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4、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空虚不切实际。

  5、坚持原则,杜绝作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

  九、材料员安全生产职责

  1、学习熟悉安全技术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安保方面的有关规定。

  2、在采购安全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疵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3、购买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及防护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4、对于上门销售的安全设施和劳保防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安全。

  5、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

  十、生产班组和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遵守国家法令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与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危险区域施工。无有效安全措施的有权停止作业,汇报项目经理提出整改意见。

  2、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爱护机械电器等施工设备,不准非本工种人员操作机械、电器。

  3、学习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部门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职工之间,应相互监督,制止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立即整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安全作业。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领导,保护现场,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9

  一、工区指挥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负责国家、行业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在分管项目中的贯彻落实,并根据指挥部的年度安全目标,组织制定本单位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组织实施指挥部下达的安全技术措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参加危险性大、单项、专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并对措施的正确性、完备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负责组织各自工区、队(厂)、班组员工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新工人进场的工区一级安全教育;

  五、参加或主持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对作业队(中队、班组)事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六、有权拒绝违章指令,禁止使用无证(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

  七、履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相关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0

  1)工作前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先低速检查刨床动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

  3)机床运转中,禁止用手换工件,工具或其他物品,禁止放在工件上。

  4)操作者禁止站在刨床的.正面,应站在侧面。

  5)工件要卡牢,以免吃力时发生工件脱落的危险。

  6)严禁用手清除刨屑,更不能用嘴吹,应用专用工具清除。

  7)换刨刀,测量工件,变速和清擦刨床时,必须停车。

  8)刨床运转中严禁调整行程,严禁依靠运转中的刨床。

  9)上下工件时,不可一人单干,可应用起重设备或他人帮助。

  10)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刨床运转情况,发现不良现象,立即停车检查。

  11)刨床运转中,操作者严禁离开或托他人代管,如有事需要离开,应将刨床切断电源,停止运转。

  12)工作结束时,应将刨床各手柄位置恢复空档,并切断电源。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1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协调好各采煤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第3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化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第4条 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连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9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10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1条 负责本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12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3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14条 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 负责本连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 组织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2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3条 在本连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采煤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连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4条 未及时组织采煤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5条 采煤连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对本连队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9条 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连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队队长负主要责任。

  第30条 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1条 采煤队没有组织好采煤队的班前会和没有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未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连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7条 采煤工区(连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采煤队队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采煤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分管的采煤队(班)不能够协调工作,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2

  1、工程部经理对所属各参建单位负全面领导责任。工程部直接领导各参建单位的安全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制定贯彻实施办法。

  3、规划、布置、监察、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各参建单位施工。

  4、认真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工程部的安全施工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

  5、负责组织各参建单位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施工条件进行检查与落实,应亲临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工作。

  6、按时对各参建单位提出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7、指导、支持工程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支持各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履行职责。

  8、负责对各参建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的.培训组织工作。

  9、负责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严格遵守文明施工的规定,确保各参建单位做到文明施工。

  10、认真制定并对各参建单位下发安全施工与经济利益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各参建单位的违章行为。

  11、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12、组织并主持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惩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参建单位的处理意见。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3

  1.熟悉针织类制衣整个生产流程及其制衣工艺。

  2.熟悉裁床及后整的生产管理.

  3.安排及执行生产计划,监控生产进度,合理调度各项生产任务及各种工作标准;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货品按质按量的完成。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4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队长的领导下,掌握矿井风系统的变化情况,熟悉供风点的.风量要求,合理调配。

  第2条 定期分析矿井通风状况,对采掘工作面的测风、测尘,每10天进行一次,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制定措施,解决处理。

  第3条 负责对井下“一通三防”设施的检查,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种仪器、仪表,按要求进行维修、校正,确保检测质量。

  第4条 按照分工完成风量测定、气体浓度测量、粉尘浓度测量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5条 按照分工要求在“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6条 及时向部长(区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第7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8条 对承担的“一通三防”管理、测量等工作按照分工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

  第9条 对煤矿“一通三防”措施(设计)等出现明显技术失误的,负重要责任。

  第10条 按照分工要求,未及时督促进行“一通三防”等检查的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对有违章现象和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15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担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2、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本单位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驾驶员等生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5、倡导安全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填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7、负责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财务部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设立安全专项经费科目;

  2、负责审核和划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3、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4、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5、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的筹备,保证事故资金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安全文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公司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材料,认真做好公司各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组织办理员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负责落实领导带班和机关管理干部及后勤管理人员安全值班的监督检查;

  3、在安全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为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组织调动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体组织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教育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务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收集、处理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9、组织人员集体外出活动时,负责制订行车安全、食宿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及服务工作;

  10、负责公司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11、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12、健全公司门卫、内保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卫人员和内保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停车场、员工宿舍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平安稳定。

  (四)人力资源部安全工作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配齐配强公司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切实抓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5、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安全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并办理有关证书;

  6、认真贯彻劳动法,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组织做好职工的体检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8、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9、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参加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0、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11、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12、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抓基础、抓源头、抓落实、突出重点”的工作思想,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情况的管理。

  3、督促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经费、装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分解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督查考核,严格“五同时”管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4、实施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5、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6、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资格和生产安全技能培训,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操作,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科技成果,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评选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7、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报表,完善安全管理档案,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安全员在安全科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安全科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做好车辆、驾驶员、修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科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参与公司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员工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公司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方案的审查工作。

  7、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使用审查工作,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随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修理厂、加油站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隐患、违章作业、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复检合格方可恢复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应当每日按规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

  10、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立即予以处理。

  11、对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的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已经发现的事故征兆、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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